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5832.“那便是你们使我白发苍苍、悲悲惨惨地下坟墓去了”表属灵良善,因而教会的内在就要灭亡。这从“以色列”的代表、“白发苍苍”和“悲悲惨惨地下坟墓”的含义清楚可知:“以色列”是指属灵良善(5807, 5812, 5813, 5817, 5819, 5825节)和属灵教会的内在(4286节);“白发苍苍”是指教会的最后阶段,如前所述(5550节);“悲悲惨惨地下坟墓”是指灭亡(4785节)。“欢欢喜喜地下坟墓”(To go down in good into the grave)是指复活和重生(2916, 2917, 5551节),所以“悲悲惨惨地下坟墓”是指反面,因而是指灭亡。至于若“便雅悯”所代表的真理灭亡,教会的内在就灭亡,情况是这样:为叫良善能成为良善,良善必须有它自己的真理;而真理要成为真理,也必须有它们自己的良善。没有真理的良善不是良善,没有良善的真理不是真理。它们一起形成一个婚姻,被称为天上的婚姻。因此,若一个离开,另一个必灭亡;一个可能通过被邪恶与虚假撕碎而离开另一个。
5071.左边的之所以被称为“咒诅的人”,对他们的惩罚是“永火”,如以下经文所说:“王又要向那左边的说,你们这被咒诅的人,离开我,进入那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预备的永火里去”,以及“这些人,要往永刑里去”,是因为他们转离良善与真理,转向邪恶与虚假。就圣言的内义而言,“咒诅”表示一种转离(245,379,1423,3530,3584节)。他们要离开所进入的“永火”不是属世之火,也不是良心的折磨,而是对邪恶的贪欲。因为在人里面,像这样的贪欲就是属灵之火;这火在他活在肉身期间就吞噬他,在来世则折磨他。由于这些火在他们里面燃烧,所以地狱居民利用可怕的手段彼此折磨。
显然,“永火”不是属世之火;它之所以不是良心的折磨,是因为凡陷入邪恶的人都没有良心,那些活在肉身期间就没有良心的人在来世也不可能有任何良心。不过,它之所以是一种贪欲,是因为人里面的一切生命之火皆由他的爱所点燃;天堂之火由对良善与真理的爱点燃,地狱之火由对邪恶与虚假的爱点燃;或也可说,天堂之火由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点燃,地狱之火由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点燃。若注意这个问题,谁都能看出,人里面所燃烧的一切火或热都是被他的爱所点燃的。这也解释了为何爱被称为属灵之热,“火”与“热”在圣言中并没有其它含义(934e,1297,1527,1528,1861,2446,4906节)。恶人里面的生命之火具有这样的性质:当他们感觉到非常强的欲望时,也有一种火在他们里面燃烧,这火激起他们折磨他人的强烈而又狂怒的渴望。但善人里面的生命之火具有这样的性质:当更高层次的情感存在于他们里面时,一种火也在他们里面燃烧。但这火却激起他们向别人行善的一种爱和热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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